世界七大“白酒”:金酒(杜松子酒)
起源
金酒(GIN)是在1660年,由荷兰的莱顿大学(UnversityofLeyden)名叫西尔维斯(DoctorSylvius)的教授制造成功的。最初制造这种酒是为了帮助在东印度地域活动的荷兰商人、海员和移民预防热带疟疾病,作为利尿、清热的药剂使用,不久人们发现这种利尿剂香气和谐、口味协调、醇和温雅、酒体洁净,具有净、爽的自然风格,很快就被人们作为正式的酒精饮料饮用。
金酒的英文名字——GIN,现如今公认为这个单词是从英文“juniper(杜松子)”又或是法语“genievre”以及荷兰文“jenever”衍生而来的,其在不同的地区又会有不同的叫法:在香港,金酒被称为毡酒;在台湾又被叫做琴酒;最为广泛的别名就是杜松子酒。
金酒,是以谷物为原料,以浸渍或者是二次蒸馏的方式,添以杜松子和各式香料、药草及植物而得到的一个酒精饮料,偶尔也会用到葡萄来作为原料来进行制作。
历史发展
17世纪的英荷战争,最后以英国胜利告终,使得英国不仅夺回了世界金融霸权,还带回来了金酒。在荷兰战斗的英国士兵发现了金酒有暖人和醉人的功能,他们把这种感觉称为“Dutch Courage”(荷兰人的勇气),并随着战斗的胜利一同把这种酒精饮料带回英国。在威廉三世统治英国时期,英国海军从荷兰运回大批“金酒”,并将将酿酒业置于保护之下,想酿酒的提前十天申请即可,但适得其反,那时金酒的质量让人怀疑,它看起来像一种诡异的甜粥,同时低廉的价格使得金酒在社会底层的民众中迅速普及,可以说是无处不在,其酗酒的人以及社会的衰落触目惊心。1736年,英国政府颁布了把金酒税提高数倍的“Gin Act”的法令,出乎意料的是法令的颁布使得地下酿酒变得及其猖狂,并进一步加剧了酗酒的趋势。1742年此法令被废止,取而代之的是对金酒加以比较合理税收,这给酿酒业的良性发展和提高酒的质量都开了个好头
随着工业的发达,越来越精密的蒸馏器出现,使得金酒的品质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提升,并且出现在了世界各地,我们都知道鸡尾酒诞生于美国,而美国的禁酒令时期,大批的调酒师流亡各地,并将金酒推向了更多的地方,使得金酒成为了最受欢迎的烈酒之一。
分类
英国金酒:又称干金酒,是用玉米、大麦芽和其他谷物搅碎、加热、发酵、蒸馏二次而得。英国金酒物色透明,气味清香,口感醇美爽适。既可纯饮,又可作为鸡尾酒的基酒。常见的品牌有哥顿金酒、必富达金酒等。
荷兰金酒:荷式金酒产于荷兰,主要的产区集中在斯希丹(Schiedam)一带,是荷兰人的国酒。
荷式金酒被称为杜松子酒(Geneva),是以大麦芽与稞麦等为主要原料,配以杜松子酶为调香材料,经发酵后蒸馏三次获得的谷物原酒,然后加入杜松子香料再蒸馏,最后将精馏而得的酒,贮存于玻璃槽中待其成熟,包装时再稀释装瓶。荷式金酒色泽透明清亮,酒香味突出,香料味浓重,辣中带甜,风格独特。无论是纯饮或加冰都很爽口,酒度为52度左右。因香味过重,荷式金酒只适于纯饮,不宜作混合酒的基酒,否则会破坏配料的平衡香味。
荷式金酒在装瓶前不可贮存过久,以免杜松子氧化而使味道变苦。而装瓶后则可以长时间保存而不降低质量。荷式金酒常装在长形陶瓷瓶中出售。新酒叫Jonge,陈酒叫Oulde,老陈酒叫Zeet oulde。比较著名的酒牌有:亨克斯(Henkes)、波尔斯(Bols)、波克马(Bokma)、邦斯马。(Bomsma),哈瑟坎坡(Hasekamp)。
荷式金酒的饮法也比较多,在东印度群岛流行在饮用前用苦精(Bitter)洗杯,然后注入荷兰金酒,大口快饮,痛快淋漓,具有开胃之功效,饮后再饮一杯冰水,更是美不胜言。荷式金酒加冰块、再配以一片柠檬,就是世界名饮干马天尼(Dry Martini)的最好代用品。
美国金酒:美国金酒为淡金黄色,因为与其它金酒相比,它要在橡木桶中陈年一段时间。美国金酒主要有蒸馏金酒(Distiled gin)和混合金酒(Mixed gin)两大类。通常情况下,美国的蒸馏金酒在瓶底部有“D”字,这是美国蒸馏金酒的特殊标志。混合金酒是用食用酒精和杜松子简单混合而成的,很少用于单饮,多用于调制鸡尾酒。